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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招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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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6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24年成立的华中大学时期,通过数代人的努力奠定了扎实的学科基础。1984年开始招收基础心理学硕士研究生,1985年恢复本科专业,2003年获得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点。2005年成立心理学院并获得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获批湖北省心理学一级重点学科,并成为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平台重要组成部分。先后建设了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心理与行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重要学科发展平台。2015年获批成立中国心理学会网络心理学分会,成为挂靠单位。2019年心理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在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建成立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援助热线平台,在疫情的心理援助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位居前列。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25人,讲师11人,在建设中形成了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为学科带头人、桂子学者为特色方向负责人、桂子青年学者为骨干、优秀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学术创新梯队。通过多年学科平台建设,聚才纳贤,吸引了包括美国双院院士Shiffrin在内的10余位国内外兼职教授以及湖北省特级教师耿喜玲、武汉市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张汉强、诺姆四达集团董事长苏永华等18位校外兼职导师协同建设学科。

争创“一流学科”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现面向全球延揽英才,诚邀您一起筑梦华大,共创未来!

特设岗位条件及待遇

常设岗位条件及待遇

博士后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说明

1.根据心理学科发展需求以及申请人成就进行设岗,设岗二级学科包括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设岗领域包括网络行为与发展、智慧学习与认知、网络社会与健康等。

2.相应岗位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招聘不受时间限制,常年有效。

3.副教授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纳入事业编制进行聘用;讲师岗位实行预聘制,以师资博士后方式引进。

二、待遇及支持政策

学校根据应聘者个人情况提供与其学术业绩、岗位职责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高层次人才和特别优秀博士在办公条件、研究团队、科研平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其他待遇』

1.办公环境:配备办公用房、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条件。

2.教育资源: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皆为省级示范学校。

3.配套服务:享受公费医疗、年度体检等,协助解决保险、落户和签证等相关事宜,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招聘流程

1.人才招聘流程:①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②学院初审材料;③通知初审通过者参加复试面试考核;④讲师岗位复试面试考核集中进行,副教授及以上岗位(高层次人才)复试面试考核单独或集中进行,所有聘用人员均应按照要求参加复试面试考核;⑤学院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公示并报学校审核;⑥学校审批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

2.各类岗位应聘者请向心理学院邮箱maxiaoman@mail.ccnu.edu.cn投递个人应聘完整资料,标注“应聘+姓名+岗位”。

四、心理学院联系方式

招聘负责人:马老师,电话:+86-27-67868625

招聘工作联系人:马老师,电话:+86-27-67866606

联系邮箱:maxiaoman@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