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员服务学校教育教学的作用,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教科研﹝2021﹞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巴东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拟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过竞聘选调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二、选调计划
初中语文教研员1名、初中地理教研员1名、小学语文教研员1名。具体详见《巴东县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巴东县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或有关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近三年内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6.存在师德师风等“一票否决”情形的;
7.其他不适宜竞聘选调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竞聘选调公告在长江巴东网和巴东教育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
2.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巴东县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巴东县教育局竞聘选用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巴东县教育局人事股403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3.资格审查贯穿竞聘选调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竞聘选调资格。
(三)竞聘
1.本次竞聘选调采取主题演讲与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其中主题演讲8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总分100分,其中主题演讲80分,现场答辩20分。
2.竞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其竞聘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四)考察
根据主题演讲与现场答辩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竞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程序予以聘用。
巴东县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