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在校人事处的管理、监督、指导下,由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专业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招聘专任教师3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如下:
数学专任教师1人。专业要求:数学、统计学
计算机专任教师1人。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信息学专任教师1人。专业要求:信息资源管理、图书情报、智能科学与技术。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经学院初审、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复审通过并且专业背景符合专任教师招录要求大于1:3比例。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达到1∶3开考,不足1∶3比例的,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四、资格复审
考生于考核当天持本人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或高中以后大学期间的所有学习经历等信息要完整),身份证,高中以后大学期间各个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如在职有工作单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到笔试或者面试点找工作人员做资格复审。
五、考核方式及时间
(一)考核方式:笔试+面试(注:所报岗位人数少于20人的仅参加面试)
1.笔试(仅报考信息学教师岗的考生参加笔试环节)
专业知识综合考核,满分100分。考生迟到15分钟,取消笔试资格,考试完毕后方可交卷。现场阅卷,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结束1小时后,公布笔试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网址:湖北医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官网https://ggxy.hbmu.edu.cn/)通知公告栏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面试单人次时间为25分钟。
(3)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等,重点考察教育教学水平、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理论水平等综合素质。(请考生准备一份自己试讲的PPT纸质版,面试结束后交给工作人员,作为面试存档资料。)具体如下: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年龄、政治面貌等)学历、专业背景、毕业院校和学术业绩、个人能胜任工作的基本素质等(PPT同步展示),限时5分钟;
课程试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所本次招聘的岗位和所学专业,就某一内容进行试讲(具体内容自定,考生需制作PPT),试讲限时15分钟;
综合素质考察:考察考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限时5分钟。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00 开始
笔试地点:9402
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9日下午14:30开始。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抽签。
面试地点:教师岗5在临床技能中心209 (数学)
教师岗6在临床技能中心409(计算机)
教师岗7在临床技能中心418(信息学)
六、考核成绩计分办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增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七、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总成绩,按1∶1的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湖北医药学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报经学校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予以录用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考核小组商议后,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八、公示
考生对面试方案如有疑问和问题可联系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电话0719-8875316,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办公室,电话0719-8875322。考核结束后,按要求对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