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近期将对入围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环节的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纸质版现场提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准考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证书和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网核查学历和学位认证结果;
5.岗位所需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两年及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目前在职的,还需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如两年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应分别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时间连续计算须满两年;
7.报考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所在党支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8.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9.提交个人自传(主要包括家庭情况、小学以来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整理两套。审核复印件材料时,请一并携带原件。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0日(星期三)9:00—12:00
地点:湖北省委大院内省纪委监委8楼2号会议室
电话:027-87135076
邮箱:783623512@qq.com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4.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工作安排请关注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
附件:
省纪委监委机关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