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樊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满足樊城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需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精神,樊城区将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人员22名。现将公益性岗位招募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募工作原则
本次招募拟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募原则;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三是坚持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聘用原则。
二、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系统审核选拔、统一安排入职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审核、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募对象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具有襄阳城区户籍(包括樊城区、襄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招募条件
(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操作,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二)户籍地在樊城区的可优先考虑;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用人单位调遣,具有一定的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
(五)一经录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将按照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3日(如遇非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可直接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人员携带《樊城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再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就业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到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社区科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招募邮箱:576231080@qq.com;联系电话:0710-3426899。
报名资料:1.《樊城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再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就业申请表》;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5.就业创业证原件。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各类证件需正反扫描上传,其中户口本为首页和本人页需扫描,《樊城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再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就业申请表》需传电子表格,不上传图片)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
六、审核及聘用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对提交报名资料的人员进行审核且在成功录入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后,由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人员推荐至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二)在通过用人单位面试后确定录用名单,由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在“樊城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安排上岗。
(三)录用人员到岗后,由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本次提交报名资料暂未录用上岗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继续实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援助,促进其实现就业。
咨询电话:0710-3426899。
附件:樊城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再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就业申请表(内含申请表、报名表)
樊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 樊城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再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就业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