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十堰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24日(共3天),每日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各职位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地点: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
三、职位取消及核减情况
根据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对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艰苦边远地区(十堰市8个县市区均在此范围)职位,可以按照1:2竞争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其他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经研究决定,部分职位予以取消或降低比例开考,见附件3。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程序
1.考生按面试时间安排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下午12:00前)到达考点——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前集中。
请考生注意看清记牢本人所报考职位面试具体时间。
2.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后,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考生抽签室,通讯工具关机(取消闹钟)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3.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学习考场纪律,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
4.抽签结束,由工作人员将考生有序带入候考室候考。
5.考生按各考场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依次将考生引导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6.考生面试结束,按工作人员指引领取手机及随身物品后,迅速离开考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面试前上网查阅面试公告,了解本人面试具体时间、抽签分组安排,提前在面试考点指定区域设置的公示牌认真学习公务员考试纪律、考生须知(见附件4)、考场示意图等。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面试程序参加面试。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面试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考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行程。
4.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考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考试机会。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继续组织开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以武当党建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并注意饮食和休息。
5.未尽事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咨询电话:0719—8109429。
附件: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