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gtc.gov.cn/xxgk/xxgkml/rsxx/zklq/202411/t20241120_3814035.shtml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4年通城县政府办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在所在单位工作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3.中共党员;
4.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尚在处分影响期的;
3.按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于2024年11月20日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tc.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6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2)报名时提交《2024年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年龄的计算方式:如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4)有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岗位的条件,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该岗位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知识(70%)。
本次选调按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考生参加笔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中说明。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须经过资格复审。对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选调计划数3:1比例,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或者保留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时,学历层次高、工作年限长、专业对口优先。因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办理选调手续
在公开选调过程中,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分别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5-4354912
县人社局人事考试院: 0715-4339128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