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2023年教师引进公告》相关规定,此次人才引进报名已于2023年3月30日17:30截止,经初审,现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暨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考试通知书办理
(一)时间:2023年4月24日8:30-12:00、14:30-17:30。(二)地点: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科技楼二楼会议室(联系
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3986763119)
(三)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以下资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办理考试通知书,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资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办理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料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1)个人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本人有关《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
(5)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持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6)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
三、组织考试
(一)时间:2023年4月25日,开考时间为上午8:30,考生须在上午7:30开始进场报到,上午8:00未报到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地点: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科技楼。
(三)人员范围:已领取考试通知书人员,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考试通知书进场。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不组织笔试,直接组织面试,面试比例不足1:3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分为2个组,文科组按地理、政治、语文顺序依次面试,理科组按物理、心理健康、数学顺序依次面试。面试方式为答辩和说课两轮,第一轮为答辩,每名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答辩结束后,分岗位按考生答辩成绩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数与答辩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说课环节人选(答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说课环节;不足1:3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说课环节);第二轮为说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生总成绩=答辩成绩×40%+说课成绩×60%。考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的,说课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答辩、说课成绩均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加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成绩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其他相关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考试安排。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考试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考生及送考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建议合理安排行程和时间,以免耽误考试报到时间。
5.面试结束当天发布相关成绩和体检公告,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便于及时联系沟通。
附件: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2023年教师引进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远安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