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按照全军统一部署,2023年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军队建设急需紧缺专业也可以适量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但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得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警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符合招录岗位要求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岁、29岁、34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志愿到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等部队工作,或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计划、组织报名。武警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http://81rc.81.cn或http://111.203.147.109:9998)面向社会发布直接选拔招录岗位计划。应届毕业生在“军队人才网”报名(报名时间3月22日至31日),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录岗位等。报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反馈后方为有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