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商务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理顺市一级商贸体系管理体制,强化市区商贸体系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商务局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咸编文〔2022〕46号)》精神,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局原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聘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考对象与招考岗位匹配。
二、转聘人数
市商务局本次从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聘2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转聘对象及条件
(一)转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需为市商务局所属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4.有不宜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转聘程序
此次转聘按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向局属单位下发《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通过专业测试内部转聘工作人员通知》发布转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发布的有关通知,避免因未及时接收通知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间自发布转聘通知之日起开始,报考人员填写《2023年内部转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连同个人简历一并提交至局办公室,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晚18:00截止,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21日晚20:00截止。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党的最新政治理论、开展商贸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商务经济运行的专业水平、商贸有关方面的法规。
3.笔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 上午9:00-11:00。
4.在笔试结束后,将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转聘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入考察人员笔试分数需不低于70分。
(三)考察
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如无人可递补,报市人社局备案后,该岗位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四)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的对象,经局党组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报人社局备案。并在咸宁市商务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内部转聘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充实各级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严守纪律规矩,建立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要完善信访舆情处理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和有关舆情。
附件:《2023年内部转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咸宁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2023年市商务局内部公益二类转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