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服从医院和科室工作安排,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1.招聘职数: 20人
2.学历条件:本科学历,若高中起点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3.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28周岁及以下(要求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高级护理学、护理、护理学、助产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今年执护考试成绩合格后被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医院招聘报名表》电子表上传至指定邮箱。同时将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证应同时上传高中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邮件主题写明“姓名+护士招聘”。
(二)笔试
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
(三)面试
按照1:3的面试比例,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面试前,每位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为面试得分。
(四)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得分总分分别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有工作经历者考察以往工作实绩和医德医风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官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七)补录聘用
(1)被录用人员自接到录用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2023届应届毕业生经考试综合成绩20名以内的,正常参加体检,按程序拟聘用(试岗),待今年执护成绩合格后被医院正式录用。若执护成绩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依名次进行递补。
(3)按照名次依次递补者,由医院官网发布补录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枚老师;联系电话:0717-6487181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