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第三批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因部分考生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经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20名(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对象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1张1寸登记照,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8:00前空腹到大冶市会展中心人民广场门口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事项
1、请规律生活(限高脂、高蛋白饮食)和注意休息、不饮酒,避免疲劳,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开始禁食。体检当时空腹检查,不饮水、不进食(含饮料)直至抽血等相关体检项目结束。若有怀孕、生理期或特殊情况的,事先报告按程序处置。
2、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后需复检的,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联系电话:0714-8720116。
附件:大冶市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体检人员名单(三)
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大冶市事业单位招聘2023年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体检人员名单(三).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