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2023年4月23日在潜江市曹禺中学泰丰校区(泰丰办事处东环大道与保驾路交会处正东方向70米)进行(如遇恶劣天气,体能测评时间顺延,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20在潜江市曹禺中学泰丰校区门口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8:00还未到达候考点(学校操场)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妊娠期考生按照《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规定缓考,并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潜江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
0728-6432015。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潜江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潜江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