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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笔试和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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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笔试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按姓氏笔划排序)

岗位编号及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121001)河湖治理与修复岗

朱东豪

CJW202312100117

李金成

CJW202312100175

李航昊

CJW202312100166

於金浩

CJW202312100131

胡成

CJW202312100107

(121002)环境保护设计岗

王世昌

CJW202312100202

方程

CJW202312100206

赵梓琪

CJW202312100209

潘周志

CJW202312100208

霍雯蓉

CJW202312100210

(121003)水环境诊断与评估岗

包文君

CJW202312100337

刘方舟

CJW202312100310

刘红

CJW202312100314

李清濯

CJW202312100330

蔡雨菲

CJW202312100329

(121004)水文分析岗

王诗瑞

CJW202312100404

刘备

CJW202312100406

孙晋秋

CJW202312100402

宋明明

CJW202312100403

柴泽清

CJW202312100411

(121005)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岗

王一然

CJW202312100504

吴绍飞

CJW202312100525

陈峤致

CJW202312100507

秦亮

CJW202312100527

徐也钦

CJW202312100514

二、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

(一)面试确认

1.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4月27日上午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cjsbszhc@126.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岗位专业笔试和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3.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4月27日上午8时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cjsbszhc@126.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报到及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5月6日下午2:00~5:00。

地点: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科研楼一楼大厅。

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2021、2022年毕业生: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等。

3.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所在单位的解聘合同或同意报考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专业笔试

1.考试时间:2023年5月7(周日)上午8:30-10:00;

2.考试地点: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四)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2022年5月7日(周日)全天。

3.候考地点: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4.面试开始时间:(121001)河湖治理与修复岗、(121003)水环境诊断与评估岗上午10:30开始;(121002)环境保护设计岗、(121004)水文分析岗下午13:00开始;(121005)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岗根据水文分析岗位面试结束时间确定,预计于下午15:00开始。

面试时需现场封闭,通讯工具将统一上缴并屏蔽。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某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因琴台大道扩建,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正门封闭施工,请从金龙路侧家属区进入考试区。

(二)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三)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五)考务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电话: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综合处027-84874172

监督电话: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纪委027-84450112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