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4月12日《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和资格初审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个岗位无人报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原招聘计划 | 具体情况 |
招博士研究生 | HARC01 | 不限 | 取消招聘计划 | |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 HARC27 | 1 | 取消招聘计划 |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红安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 HARC33 | 1 | 取消招聘计划 |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 红安县人民医院 | HARC39 | 1 | 取消招聘计划 |
二、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的调整
根据《公告》:“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的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减招聘计划岗位(1个)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原招聘 计划 | 调整后 招聘计划 | 调整后 开考比例 |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 红安县人民医院 | HARC38 | 2 | 1 | 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
(二)降低开考比例岗位(9个)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原招聘 计划 | 调整后 开考比例 |
红安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中心 | 红安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中心 | HARC02 | 2 | 降低开考比例 |
红安县统计局 | 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统计分局 | HARC03 | 1 | |
红安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 红安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 HARC13 | 2 | |
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 | HARC17 | 2 | |
红安县交通运输局 | 红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HARC21 | 2 | |
红安县应急管理局 | 红安县减灾备灾救灾中心 | HARC26 | 1 | |
红安县财政局 | 红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 HARC31 | 2 | |
红安县教育局 | 红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HARC43 | 4 | |
红安县教育局 | 红安县第三中学 | HARC49 | 1 |
(三)不设开考比例岗位(4个)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原招聘 计划 | 调整后 开考比例 |
红安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红安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HARC11 | 1 | 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
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HARC23 | 1 | |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 红安县中医医院 | HARC41 | 2 | |
红安县教育局 | 红安县第三中学 | HARC48 | 2 |
三、加试笔试安排
(一)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照《公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须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要求,根据报名情况,共3个岗位104人须加试笔试。加试笔试后,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低于1:5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且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满分的4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时间: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红安县第二中学服务楼五楼(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19号)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四、有关事项
1.请加试笔试考生于5月4日--5日期间登录报考邮箱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请加试笔试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地点,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点内无停车位,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附件1: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加试笔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