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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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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4月12日《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和资格初审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个岗位无人报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岗位

代码

原招聘计划

具体情况

招博士研究生

HARC01

不限

取消招聘计划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HARC27

1

取消招聘计划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红安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HARC33

1

取消招聘计划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红安县人民医院

HARC39

1

取消招聘计划

二、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的调整

根据《公告》:“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的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减招聘计划岗位(1个)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岗位

代码

原招聘

计划

调整后

招聘计划

调整后

开考比例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红安县人民医院

HARC38

2

1

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二)降低开考比例岗位(9个)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岗位

代码

原招聘

计划

调整后

开考比例

红安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中心

红安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中心

HARC02

2

降低开考比例

红安县统计局

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统计分局

HARC03

1

红安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红安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HARC13

2

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

HARC17

2

红安县交通运输局

红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HARC21

2

红安县应急管理局

红安县减灾备灾救灾中心

HARC26

1

红安县财政局

红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HARC31

2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HARC43

4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第三中学

HARC49

1


(三)不设开考比例岗位(4个)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岗位

代码

原招聘

计划

调整后

开考比例

红安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红安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HARC11

1

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红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HARC23

1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红安县中医医院

HARC41

2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第三中学

HARC48

2


三、加试笔试安排

(一)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照《公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须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要求,根据报名情况,共3个岗位104人须加试笔试。加试笔试后,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低于1:5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且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满分的40%。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时间: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红安县第二中学服务楼五楼(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19号)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四、有关事项

1.请加试笔试考生于5月4日--5日期间登录报考邮箱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请加试笔试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地点,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点内无停车位,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附件1:红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加试笔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