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心理测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心理测试、体检对象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规定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共3名(见附件)。
二、心理测试、体检时间地点
请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5月4日上午7:45前到省人社厅机关门口(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集中。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有关事项
1.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及与面试准考证相同的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2.心理测试、体检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听从心理测试、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与本次心理测试、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心理测试、体检现场。心理测试、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对在心理测试、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隐瞒病史、调换心理测试、体检样本、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心理测试、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前1天晚8时起至体检当日做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前,应当空腹。
4.体检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体衣、连衣裙等。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5.体检时请如实向医生报告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造成其他影响的,后果自负。女性考生处于妊娠期、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有关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6.本次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由体检医院收取)。
7.体检结果将于心理测试、体检当天下午电话通知,请外地考生体检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武汉。
8.考察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联系人: 章 柯 徐玙仙
联系电话:027-87643317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