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编辑 | 《法商研究》编辑部 | 1 | 1.博士研究生; 2.民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专业; 3.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备注:高校学历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需在招聘系统报名并上传材料。
(一)网上报名
1.网址http://zp.zuel.edu.cn/;
2.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2日。
(二)网上报名附件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4.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在学历信息栏上传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材料;
5.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只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
6.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请上传任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准确,材料填写不真实、上传不完整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和所在单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初试和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学校根据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
(二)初试。初试为笔试和心理测评。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参考书,岗位需求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低于1:3的岗位将予取消。
(三)复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四)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岗位见习。
(五)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政审、体检),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入职后按预聘制方式聘用,其薪酬、五险一金以及职称、职务晋升等享受同类岗位传统聘用制人员同等待遇。
(二)聘用期满,学校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传统聘用制聘用,工龄从进校之日起计算。
五、监督机制
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工作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六、注意事项
招聘后续有关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拟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网站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何老师、岳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772
联系邮箱:hr@zuel.edu.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原楼407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