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壮大我县人才队伍,强化发展人才支撑,经研究,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由宣恩县各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结合人才需求和下步人才招聘计划自主申报,详见《宣恩县2023年“贡水人才”储备计划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正直、勤奋敬业、廉洁自律、有责任心。
(三)原则上应为世界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医疗卫生类岗位在以上基础上,还面向首都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应为医疗、教育、经济、金融、地质、文化旅游、管理营销、工程技术、农业产业、城乡规划、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领域。
(五)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宣恩县2023年“贡水人才”储备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年龄条件的规定。
(六)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具有较强的业务素养、沟通协调能力。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这类人员也不得以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才聘用期内薪酬实行年薪制,按照相同学历层次事业单位在编人才待遇(工资待遇+人才补贴,含五险一金)执行,本科13万元/年、硕士15万元/年、博士20万元/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宣恩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宣恩县中医医院待遇在执行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另参与单位、企业考核,享受绩效分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7:30止。
2.报名材料:(1)《宣恩县2023年“贡水人才”储备计划招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扫描件;(3)学历证(2023年7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暂未毕业人员不提供)扫描件;(4)学历、学位在线认证报告;(5)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5)参与的企业管理案例或项目案例(应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提供)。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将报考岗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岗位代码加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发送至相应报名邮箱(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考试具体事宜。
(三)面谈
由宣恩县委人才办、宣恩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谈,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况。面谈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谈结束后,成绩将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宣恩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原则上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谈对象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求,则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宣恩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提前电话通知本人。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照面谈成绩排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并做出考察结论。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一般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对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根据面谈、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备案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宣恩县人社局。
(七)公示
宣恩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宣恩县人社局将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宣恩县委人才办,由宣恩县委人才办下发聘用资格通知文件,各单位根据通知文件,通知拟聘人员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贡水人才”储备计划招聘的人才,原则上按照“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原则,安排在相关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须书面征得用人单位和县委人才办同意。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决定是否续聘,最长聘期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对符合岗位履职要求且有进编意愿的人员,鼓励报考本县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进编后,符合条件对象可享受人才政策;对聘任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三年聘期满没有进编的人员,按照择优和双向选择原则,推荐其至县属国有企业工作;对不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或者无续聘意愿的人员,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足额兑现合同约定的待遇后解除聘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招聘岗位、薪酬待遇、招聘程序及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名应聘,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有造假舞弊行为的,均应取消面谈资格或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三)面谈拟于5月中下旬举行,请报名应聘人员等候电话、邮件或短信通知。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关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宣恩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招聘信息,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宣恩县委人才办电话0718—5832130,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18—5848929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